为加强新生的学业管理和学风教育,培养新生自主学习能力,9月27日下午,土木工程学院在明辨楼2栋104报告厅开展了“学业管理、学风教育”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2019级辅导员杨楠老师主讲,2021级全体新生参加。
杨楠老师从以下三个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我校学风、学业管理细则:一是奖励实施细则。凡本校学生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荣誉和奖励。奖励种类包括:个人奖励和荣誉、集体奖励和荣誉。二是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学生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课程、环节考试时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办法。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分为: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开除学籍处分。三是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有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专业。不满足以下要求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修业期满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分制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非学分制专业学生毕业清理考试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者。
此次讲座对帮助入学新生理解学业管理细则,在校期间严格要求自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土木工程学院新媒体工作中心 郭露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