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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规范化管理办法

  • 时间: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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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是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学培养目标的必修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方式。同时,毕业实习也可为毕业论文(设计)做好必要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毕业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使其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毕业实习由学院统一管理,并由实验室统一安排,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组长:程龙飞,方灿

组员:郭远臣,张小梅,何运祥,周廷强,闫磊,强跃,刘芳平,郭正超,何泽平,何建,周小艺

秘书:孙岩

第二条 工作目标

以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为主要目标。通过毕业实习的教学环节,使学生充分了解企业,学习企业的经营管理、运作方式等,了解社会对本行业人才的需求情况。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运用于工作实践,从根本上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从而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为毕业后顺利成为适应企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做准备。

第三条 实习内容

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就业方向、毕业论文(设计)拟选方向选择实习相应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校内集中实习。主要采用分组集中实习的形式,分方向(土木工程专业含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施工、工程造价等三个方向,安全工程专业含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消防疏散设计、建筑通风及防排烟设计等三个方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方向)进行指导;由各个方向负责人安排实习内容,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安全教育、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综合理论知识、毕业设计内容及案例分析、施工虚拟仿真实训等。

2、校外实习。毕业生由实习带队教师安排到学院设立的实习基地、施工工地、设计院、咨询单位进行实习。主要包括结合实际工程,熟悉,应用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熟悉相关软件的应用与操作、熟悉相关工艺、流程、事故处理方法等,并为毕业设计收集相关资料。

第四条 时间安排

校内集中实习时间:共1周,定于第6学期期末进行。

校外实习时间:第8学期第18周(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暑假或者课余时间去实习,但必须向实习带队教师申请认可)进行,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

第五条  实习要求

5.1 实习学生

为使毕业实习顺利进行,达到实习目的,学生在单位实习期间须做到以下几点:

1、服从学院和实习单位领导,听从学院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实习任务,无故不听从实习带队教师安排,成绩无效。

2、实习期间端正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学生实习期间要根据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安排,带任务去实习,并做好毕业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3、必须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工作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实习岗位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5、保持与实习带队教师和学院的联系,每周至少主动与辅导员及实习带队教师联系一次,如实汇报实习情况;若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则需及时告知辅导员和实习带队教师。

6、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实习期需更换实习单位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和实习带队教师确认、备案、批准后,方可向实习单位申请离职。

7、实习期间,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单位;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需持有关证明按下列要求办理:

1)请假三天内须经实习单位同意并报实习带队教师批准;

2)请假三天以上除经实习单位同意外,还须报学院教学委员会领导小组批准。

8、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负责人要在《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中分别给出相应的实习鉴定意见和实习期成绩,并亲笔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并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给实习带队教师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通过毕业实习答辩后上交到学院实验室。

5.2实习教师

1、按照毕业实习计划的总体要求,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内容制定实习方案,同时联系实习单位。若不能安排毕业实习单位,则由学院统一或由实习带队教师安排,安排的实习单位要与毕业设计方向相近。实习带队教师对毕业实习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并对实习成果进行评定。

2实习带队教师要建立QQ群或者微信群,对所指导的实习生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定期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远程视频监督检查,确保每位实习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学生实习期间要严格执行导师制度,要求每名学生在其实习单位都有一个企业指导教师,学校实习带队教师要加强与企业指导教师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学生在企业的实习情况,并将相应情况及时与学生反馈交流。

3实习信息收集、发布:实习带队教师联系的实习单位信息直接由实习带队教师将实习信息发布给毕业生,并安排毕业生到指定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单位信息由实验室发布给学生或实习带队教师,学生必须经实习带队教师同意方可到单位实习。实习带队教师实时将毕业生的实习情况统计表提交到实验室进行汇总。

4、实习过程中,带队教师负责对实习生的管理,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困难,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处理实习中的各种问题。

5、实习结束时,带队老师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的考核与总结工作。

第六条 成果验收

学生实习成果由带队老师负责收集整理,主要成果包括:

1、实习日志

实习日志是记录实习工作情况和积累专业实践知识的一种方法。学生应从进入实习单位的第一天起开始记录,直到离开实习单位实习结束的最后一天为止,记录实习日志总天数应不少于学校规定的实习天数。要逐日记录,不得间断或后补。实习日志首先应注明日期、当日天气状况等信息;介绍当日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材料进场品种、数量、进场验收情况等,各班组工人人数和采用设备数量等,实习现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其次,实习日志应简明记录自己具体参与的工作、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出现的问题和个人收获体会等。同时摘抄必要的技术资料、生产会议记录及关键部位的处理方法,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等。实习日志每天应不少于300字,且字迹工整、文字简练、逻辑合理。

每名学生每天不少于1张典型实习现场照片。照片要备注好实习时间、实习地点与内容等信息。实习结束后将所有实习照片打包发给实习带队教师,最后由实习带队教师将学生实习现场照片发给实验室留作存档;并且学生每天记录实习日志内容同时应将当天的其中1张典型工作照片粘贴在实习日志上,粘贴照片尺寸为2寸。

2、实习报告

《学生实习报告书》中实习自我鉴定不少于800字,自我鉴定主要包括实习期间取得的成果及心得体会;对实习的效果进行评价,着重介绍自己的收获体会。在自我鉴定最后部分,应针对实习中发现的自身不足之处简要地提出今后学习、提高的方向。在最后需用一句或一段文字对自己在实习期间表现下定论(优秀、良好、合格)。

实习报告内容不少于2000字,主要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地点、内容概述,学生本人介绍实习期间工作安排概况,并按照安排顺序逐项介绍具体实践流程与实践工作内容、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在实践过程中的应用。重点介绍对实习期间发现的问题的分析、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

3、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负责人在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前,根据其在实习期间实习态度、利用专业理论解决现场问题的工作能力、工程意识等方面,在《实习报告》中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和“实习单位综合评定”栏目,以及《实习日志》后面的“指导教师意见”和“实习单位意见”栏目分别给出相应的实习鉴定意见,并亲笔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实习带队教师意见

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首先将《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上交给实习带队教师,并由实习带队教师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实习带队教师在《实习报告》中“实习带队教师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亲笔签名。

第七条 成果考核

1、根据《重庆三峡学院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毕业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参加毕业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

2)无故旷课三天以上;

3)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实习时间或地点;

4)严重违反纪律,并受纪律处分。

2、实行毕业实习答辩制度:通过毕业实习答辩,可以端正毕业生毕业实习态度,提升毕业实习质量。学院对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环节严格把关。毕业实习答辩由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可根据需要分成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毕业实习答辩时间安排在第8学期第9周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每年的实习进度,另行通知。不能按期参加答辩和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认定为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需补做实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学生针对各自的实习情况,充分准备,利用PPT等方式汇报自己的实习经历(所见所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解决方法等)、实习感触、实习收获与经验教训等,并对答辩老师提出来的问题一一作详细的回答。答辩老师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每位学生的实习单位、承担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以及遇到的主要困难等方面提出相关问题,并实事求是地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陈述时间一般为5-8分钟,答辩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5-8分钟。

答辩小组组长在《实习报告》中“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一栏填写考核意见并认定实习成绩等级,实习成绩等级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制进行评定,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答辩学生人数的20%。答辩教师对实习成果有一票否决权。

对于《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填写不完善的责令限期整改;如发现《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毕业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组长将《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收齐后上交到实验室。

3、实习答辩前,学生必须提交完备的《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并要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考核意见和实习单位考核意见的鉴定或证明,以及实习带队教师签署的意见方可参加答辩。

4、补作实习

1)实习生因故未参加校外毕业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由学院安排一次补作,所产生的费用自理。补作实习仍不及格者,毕业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

2)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者,不得补作。

第八条 评定标准

学院根据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对实习成绩进行评定,若成绩不合格则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补作实习。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进行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90-100分)

答辩过程中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能够一一作答,用语正确,表达清楚。实习目的明确,工作态度好,虚心好学。能出色地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能正确合理地应用施工技术理论解决现场问题;独立工作能力强。尊敬领导、尊敬师长、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好。

2、良好(80-89分)

答辩过程中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大部分能够作答,用语正确,表达比较清楚。实习目的明确,工作态度较好,学习较虚心。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能正确地应用施工技术理论解决现场问题;独立工作能力较强。尊敬领导、尊敬师长、遵守实习纪律、团结合作比较好。

3、中等(70-79分)

答辩过程中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大部分能够作答,回答问题用语正确,表达有时有误。实习目的明确,工作态度一般,学习较虚心。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一般;能比较正确但缺乏全面性应用施工技术理论解决现场问题。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尊敬领导、尊敬师长、遵守实习纪律、尚能团结互助。

4、及格(60-69分)

答辩过程中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只有少部分能够作答,回答问题用语有误,表达有误。实习目的比较明确,工作态度一般,有过不良表现。基本上能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能基本正确应用施工技术理论解决现场问题,在次要问题上发生过错误;在老师指导下能完成工作。尊敬领导、尊敬师长、尚能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够。

5、不及格(60分以下)

答辩过程中回答问题用语不正确,表达不清楚。实习目的不明确,工作态度不端正,表现不好。不能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应用施工技术理论解决现场问题时存在原则性错误;在单位指导老师指导下不能完成工作。多次或严重违反实习纪律。发现毕业实习成果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毕业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

第九条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动议,报学院院务委员会审议。

(二)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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