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教委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已达研究期限应结题尚未结题的项目(含2016年12月立项、研究期限为一年应结题的项目);
(二)已到研究期限应结题的项目,如本次未申请结题,请按《管理办法》规定,填写并提交《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可申请延期1次,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二、结题验收材料
结题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结题验收证书
(二)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
(三)项目申报书
(四)项目合同
(五)研究成果附件(包括论文、著作、专题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附件材料要求:(1)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的成果;(2)项目研究发表的成果,应标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项目(项目编号)〔Supported by XX projec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program of Chongqing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No……)〕”;(3)提供的研究成果与研究内容有较强的相关性;(4)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
(六)项目组认为有助于表明项目研究成绩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必须完成项目合同任务方可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暂不用装订成册,项目组先提交一份至科研处项目计划科初审通过后再装订。(装订时,请按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如成果附件材料过多可单独装订;每项内容之间请用彩色纸做间隔,并增加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找。)
2.提交结题材料时一并打印一份《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拟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表格电子文档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发科研处邮箱kjc_sxxy@163.com)。
三、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仁贵;电话:58102502。
附件:
1.结题验收证书
2.项目研究报告提纲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细则
4.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拟验收情况汇总表
5.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