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三峡学院文[2014]134号)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自评
各系部教师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考评文件,如实填写教师档案表并自评打分。见附件1。
二、同行评价
各教学系部负责通过同行跟踪听课、同行教学互助与指导、配合系部教学工作情况、教案规范情况、试卷制卷与评阅规范情况、作业批改规范情况、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教学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对本系部的所有任课的专任课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见附件2。
三、学院二级督导评价
学院二级督导对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如实填写二级督导评价。见附件3。
四、院系评价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对教师进行考评,并填写教师质量评价表.见附件4。
组长:郭远臣
成员:方灿 周廷强 强 跃 刘芳平 郭正超 闫 磊 熊雨思
五、评价结果的确定
学院按学校规定向教务处上报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教师自评等四项评价分值。学院评价30%、二级督导评价30%、同行评价20%、教师自评20%的比例得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数。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各系部应成立本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按照本院制定的评价方案对编制在本院的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评,其中优秀(≧90分)人数不得超过本期所评任课教师总人数的20%。请各系主任于2018年6月19日15时前将附件1-2交至教学秘书处(D1办公楼403,电话:58133927);请各位二级督导将附件3交至教学秘书熊雨思处;附件4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教学秘书熊雨思负责收集。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各位教师还需填写教师档案表一份,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交于系主任处。见附件5。
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为岗位竞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请各教学系部严肃、严谨对待评价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教育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评价任课教师,学院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要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评价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各方评价意见。
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师自评用)
附件2:同行互评表(XX专业)
附件3:土木工程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二级督导评价)
附件4:土木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院用)
附件5:教师档案
(附件在学院及系部群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