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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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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三峡学院文[2014]134号)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自评

各系部教师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考评文件,如实填写教师档案表并自评打分,见附件1、附件5(必须上交成果支撑材料)。各教师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纸质版自评表交于各系主任处,系主任统一交到至教学秘书处。

二、教学系部评价

各教学系部教师负责通过同行跟踪听课、同行教学互助与指导、配合系部教学工作情况、教案规范情况、试卷制卷与评阅规范情况、作业批改规范情况、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教学实施情况等方面对本系部的所有任课的专任课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见附件2。各系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互评表交于教学秘书处。

三、学院二级督导评价

学院二级督导填写土木工程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3。并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附件4:《2019-2020学年第2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登记表》交至教学秘书处。

四、院系评价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对教师进行考评,并填写教师质量评价体系.见附件4。

组长:郭远臣

成员:方灿 周廷强 强跃 刘芳平 郭正超 闫磊 张朝会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各系部应成立本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按照本院制定的评价方案对编制在本院的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评,其中优秀(≧90分)人数不得超过本期所评任课教师总人数的20%,并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附件4:《2020-2021学年第1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登记表》交至教学秘书处。

五、其他说明事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为岗位竞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请各教学系部严肃、严谨对待评价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教育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评价任课教师,学院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要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评价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各方评价意见。

特别提醒:

1.教师可根据个人围绕学院2020年线上教学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撰写其在线上教学过程中的具体事迹,并作为教师档案附件上交各系部,将作为学院评价的考虑部分。

2.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教师档案及成果支撑材料等,材料不完整不予评优。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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