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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L03-工程活动中环境伦理-以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露事故为例

  • 时间: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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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注释:本案例来自于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露事故,讲述了工程活动中相关的环境伦理问题,涉及到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环境伦理观念的确定,现代工程中的环境伦理和工程师的环境伦理等相关知识点。作者:强跃,水利工程专业,工学硕士,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水利、土木工程灾害防治与减灾技术方面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单位:重庆三峡学院。在此特别指出本案参阅了前人发表的文章,为不引起版权纠纷,本案例仅用于教学。

摘要:201073日下午1550,紫金矿业所属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出现渗漏,部分通过地下排水排洪涵洞进入汀江,对汀江流域造成污染。在施工管理、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造成了此次事故的严重后果,对汀江渔业养殖业造成致命打击,汀江及其下游两岸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严重影响。在201765日,我国确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主题日,向世界彰显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在今天,我们通过该案例造成的后果意识到如何去改变才能避免这样的严重事故发生,去保护环境。

关键词:紫金矿业;泄漏事故;环保;政府职能

引言:2010712日,紫金矿业A股和H股突然停牌,消息称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关。随后,福建省上杭县和紫金矿业发布公告,201073日下午1530,紫金矿业所属紫金铜矿湿法厂污水泄漏,瞒报事故9天。部分污水通过地下排水排洪涵洞进入汀江,对汀江造成污染。该企业未能承担其环境责任,在施工建设、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当地政府未能实行其监管的责任,监管能力尚不完备。

背景介绍:

一、紫金矿业的发家史

“紫金矿业”是一个传奇。上世纪90年代,地质工作者陈景河(紫金矿业董事长)冒险用氰化钠溶液提炼黄金,使原先没有开采价值的低品位矿具有了开采价值,庞大的紫金矿业帝国也就此崛起。但是紫金矿业的采矿成本低在行业中是出了名的。2007年,紫金矿业每克矿产黄金的成本只有57.64元,仅为国内平均水平的45%。然而,紫金矿业创造的这一低成本奇迹,却使自己陷入了污染的泥潭,不能自拔。用氰化钠溶液喷淋破碎后的金矿石,再收集含金溶液提炼黄金。这一尝试,虽然急剧降低成本,使原先没有开采价值的低品位矿,从石头变成了宝贝,具有了开采价值。但使用这一方法,黄金在提炼过程中,会产生含剧毒氰化钠的废水和含金属的毒污水,通常要集中处理,否则就会严重污染环境。

二、重污染的“传统

有相关人士指责紫金矿业在环保方面舍不得投入,尽量压低成本。最好的例子是2007年,紫金矿业收购湖北鑫丰矿业。鑫丰矿业主要利用氰化工艺和提纯工艺进行金矿冶炼。紫金矿业介入之后,很快停掉了上述两个工艺,将其工艺改为浮选,即根据不同的矿物特性加入不同药物,使所需矿物质与其他物质分离开。这一做法,正是为了减少环保投入。但是,含有大量残余水分的尾矿渣,却成为新的污染隐患。 事实上在在紫金矿业发家史上,污染事件却也如影随形。2006年底,位于贵州省贞丰县境内的紫金矿业贞丰水银洞金矿发生溃坝事故。尾矿库中约20万立方米含有剧毒氰化钾等成分的废渣废水溢出,下游两座水库受到污染。 20082月,紫金矿业便因存在不良环境记录而成为首批“绿色证券”政策中10“未能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企业之一;20094月底,紫金矿业下属的、位于河北张家口崇礼县的东坪旧矿尾矿库回水系统发生泄漏事故,引起部分当地居民呼吁坚决取缔;同年年底,福建龙岩市政环保局连收到两封投诉信,称“紫金矿业污染武平下村矿区水源非常严重,连池塘的鱼都死了”。

内容:

一、排污系统失效

本次事故发生后,紫金矿业试图将污水池发生渗漏的直接原因归咎于6月份以来的持续强降雨。然而近年来的世界气候剧烈变化,“百年一遇”的暴雨洪涝几乎年年都能遇到。特别是紫金山铜矿所在的福建省,年代并不久远的紫金矿区排污系统建造时理应考虑到这一点,这不得不让人担忧,企业在设计和施工时是否为了遵循“减少环保成本”而造成某些隐藏的漏洞。

此前,紫金矿业在矿区通往汀江三大沟(同康沟、二庙沟、下田寮沟)中构筑了防洪体系,使外围汇水不进入排土场、堆浸场、堆碴场等工业场地。对矿区水污染防治的环保方面,紫金也建立了“三大沟”的环保处理系统:在源头设置污水拦截设施,中端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实行工业水闭路循环,在末端设置污染物排放监控设施。此外,紫金还对排污口设置废水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并与福建省环保自动监控中心联网,实现远程、连续和实时监控。然而,这一防治监控体系,未能遏止此次污染事故。

企业公告,经省、市专家初步核查,本次紫金矿业渗漏事故的直接原因,是6月份以来的持续强降雨致使溶液池区域内地下水位迅速抬升,地下水量急剧增大,局部底垫下的黏土垫层被掏空,导致污水池防渗底垫多处开裂,含铜酸水通过污水池下方的排洪洞口流入汀江。紫金矿业内部负责人也表示,该公司废水处理系统能力为5000立方米/天,不足以处理本次特大暴雨情况下新增的废水量,将事件归咎为自然不可抗力。然而紫金山铜矿所在的福建省,“持续强降雨”年年都有,在年代并不久远的紫金矿区排污系统建造时理应考虑到这一点——这不得不让人担忧,企业在设计和施工时是否为了遵循“减少环保成本”而造成某些隐藏的漏洞。

二、调查结果

200610月份以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以下简称“紫金山金铜矿”)所属的铜矿湿法厂清污分流涵洞存在严重的渗漏问题,虽采取了有关措施,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该涵洞渗漏问题日益严重。紫金山金铜矿于20083月在未进行调研认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擅自将6号观测井与排洪涵洞打通。在20099月福建省环保厅明确指出问题并要求彻底整改后,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整改措施不到位、不彻底,隐患仍然存在。20106月中下旬,上杭县降水量达349.7毫米。201073日,紫金山金铜矿所属铜矿湿法厂污水池HDPE防渗膜破裂造成含铜酸性废水渗漏并流入6号观测井,再经6号观测井通过人为擅自打通的与排洪涵洞相连的通道进入排洪涵洞,并溢出涵洞内挡水墙后流入汀江,泄漏含铜酸性废水9176 m3,造成下游水体污染和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上杭县城区部分自来水厂停止供水1天。2010716日,用于抢险的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又发生泄漏,泄漏含铜酸性废水500 m3,再次对汀江水质造成污染。致使汀江河局部水域受到铜、锌、铁、镉、铅、砷等的污染,造成养殖鱼类死亡达370.1万斤,经鉴定鱼类损失价值人民币2220.6万元;同时,为了网箱养殖鱼类的安全,当地政府部门采取破网措施,放生鱼类3084.44万斤。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被告单位紫金山金铜矿违反国家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环保隐患,继而发生了危险废物泄漏至汀江,致使汀江河水域水质受到污染,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陈家洪(20069月至200912月任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黄福才(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处长)是应对该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林文贤(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厂长)、王勇(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分管环保的副厂长)、刘生源(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环保车间主任)是该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对该事故均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据此,综合考虑被告单位自首、积极赔偿受害渔民损失等情节,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单位紫金山金铜矿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被告人林文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王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刘生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被告人陈家洪、黄福才宣告缓刑。

三、污染物残留

根据有关部门对汀江水的检测结果显示,溃坝的确对河水造成了污染。相关负责人声称,虽然河水受到污染,但其中不含剧毒物质,“对鱼有毒对人无毒”,不会影响居民健康。理论上汀江水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后PH值和含铜量基本回复至Ⅲ标准以内,然而以往危害环境的事故却一再让人们认识到,事故也许不会直接对人类产生危害,但长期来看,环境的污染最终将会影响人类。 福建省环保厅发布的《污染事件汀江水质监测结果》,此次事故渗漏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主要含铜、硫酸根离子),没有剧毒物质。而外界对水质污染的担忧,亦主要集中在PH值的含铜量两项指标。

74日,汀江上杭段多处水质监测出现PH值的范围在4.34-6.33之间,已超过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限值(6-9),不宜饮用。而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汀江上杭段各断面水质逐步改善,PH值回升至6.65左右,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但属性依然偏向酸性。然而医学证明人体大多适宜喝弱碱性的水(PH值在7-8之间)。长期喝酸性水对调节身体酸碱平衡很不利,容易造成胃酸过高引发各种疾病。美国科学家Burton曾分析美国100个大城市的饮用水,喝偏酸性的水比较容易引起心血管病,癌症死亡率亦明显偏高。而日本的科学家早在1957年就已证明,中风死亡率与饮用水中的酸度密切相关。铜具有“累积效应” 长期摄入或慢性中毒。污水含铜是汀江鱼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鱼对水中铜含量的要求比较高,当达到0.1mg/L时,鱼就会出现中毒甚至死亡的现象。而根据《监测结果》数据显示712日(事故得到控制后),汀江上杭段各断面铜浓度仍在0.039-0.109mg/L(毫克每升)之间。而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Ⅲ类水铜离子含量不得超过1.0mg/L。也就是说,汀江经过一定程度的治理后,水质已达到国Ⅲ类水标准的含铜量要求。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规定,国Ⅲ类水是可用为饮用水源的最低标准。因此,如果福建省环保厅发布的检测结果属实,目前汀江水理论上是“可以饮”的,但仍不能养鱼。上杭县防疫站副站长傅卫国声称,即便饮水中的铜超过1.0毫克每升,也仅仅会令水出现一点点颜色,还不会引起人的中毒。但铜作为一种重金属,在人体内很难代谢,具有很强的“累积效应”,因而长期饮用铜元素超标的水,摄入铜过量,有可能造成中毒,包括急性铜中毒肝豆状核变性、儿童肝内胆汁淤积等病症。事实上位于紫金山脚下的武平县中堡镇下村村患癌症的人逐渐增多,便可能与居民长期饮用金属含量偏多的水有关。

四、政府失职

201406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向媒体介绍了陈军安、蓝勇环境监管失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相关情况。

20041月至20107月间,时任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副局长蓝勇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对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紫金山金铜矿的日常环保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未抓好巡查监管等制度的落实,对紫金山金铜矿铜湿法厂擅自将各溶液池加高增容、擅自将6号观测井与排洪涵洞打通等违法行为未加以制止,且在省环保厅发文要求督促落实整改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和有效监管,致使整改不到位,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201073日,紫金山金铜矿铜湿法厂污水溶液池防渗膜因超负荷运行破裂,9000多立方米含铜酸性废水通过6号观测井与排洪涵洞之间非法打通的通道进入排洪涵洞后注入汀江,致使汀江水域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造成上杭县城区部分自来水厂停止供水1天,养殖鱼类死亡370.1万斤,损失达2220.6万元。

2005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陈军安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2.825万元,其中索贿3万元;被告人蓝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55万元。2008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陈军安、蓝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单独或共同非法占有公款,其中被告人陈军安共同贪污28万元,单独贪污18万元,个人得款35.2万元;被告人蓝勇共同贪污28万元,个人得款8.3万元。2009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陈军安违反规定,决定以发放职工福利的名义,将从紫金集团收取的22万余元环境监测费予以集体私分,陈军安个人分得2.82万元。

五、小结

(一)政府优化

矿业生产是一种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的产业,如果地方政府深陷于财政、GDP增长的诱惑,或对生态、社会成本采取短视甚至无视的态度,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十年间迅速崛起的紫金矿业不过是这类发展中的一个典型。近年来各地矿业开采于冶炼中爆发的多起重金属污染事故,已使相关地方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严重受损。改变地方的传统政绩观,已迫在眉睫。

(二)重工业发展的环保责任

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泄漏,主要是环保措施严重不足以及非法打通排洪洞等人为造成的,背后则是政企利益纠结导致环保监管失灵,其中暴露的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转变问题值得深刻思考。

(三)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紫金矿业生产区多年来一直存在环保问题,而每遇到污染事件发生,整改、问责、赔偿的呼声常常被刻意遮蔽和回避。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源于上杭县政府是紫金矿业的大股东之一,全县财政总收入的50%-60%来自紫金矿业。之前虽有官员提醒,当地财政来源单一风险很大,但遗憾的是,认识并没有转换成当地政府壮士断腕般治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心和作为。在这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中环保监管的胳膊是拧不过全县财政的大腿。从这个角度看,需要摆脱“经济单一化”的桎梏,拓宽地方财政收入来源。

 

工程活动中环境伦理-以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露事故为例

教学指导手册

教学目标与用途:

1.通过教学案例,使学生对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伦理问题有整体性的认识具体包括:工程活动中环境伦理观念的确定、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价值与伦理原则和工程师的环境伦理。

2.让学生对土木工程环境伦理问题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熟悉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伦理问题要求熟悉工程环境伦理的基本思想与核心问题、工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道德要求、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价值观和伦理准则。掌握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与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规范。能结合具体土木工程项目案例,分析思考土木工程师应该承担的环境伦理责任,提高工程师环境伦理意识。

教学内容:

1.涉及知识点

工程伦理课程中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伦理。工程活动中环境伦理观念的确立,包含工业化过程中保护环境的两种思路、工程环境伦理的基本思想以及工程环境伦理的核心问题。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价值与伦理原则,包含工程活动中的环境影响、工程活动中的环境道德要求以及工程活动中环境价值观以及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伦理原则。工程师的环境伦理,包括了工程共同体的环境伦理责任、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以及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规范。

2.要点分析

1)工程活动中环境伦理观念的确立

2)工程环境伦理的基本思想

3)工程环境伦理的核心问题

4)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价值与伦理原则

启发思考题:

1.如何理解“工程师的环境伦理原则”?

2.它是限制了工程师的行为,还是对工程师行动提供制度性的保护?为什么?

3.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漏事故涉及到哪些环境伦理问题?

建议课堂计划:

时间安排:根据教学需要,整个案例课的课堂时间控制在6学时,以便比较充分地了解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以下是根据课程时间进度安排的课堂学习计划。

课前计划:发放案例材料,提出课后思考题,请学生在课前完成阅读和初步思考。

课中计划:课堂前言,明确该案例主题(20分钟)案例讲述,案例总体介绍,引导学生分析和认真学习该案例的理论知识点,并提出思考题(120分钟)分组讨论(20分钟)小组发言(20分钟一个小组,4组)案例总结:包括案例中的关键知识点,以及如何运用理论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30分钟)。

课后计划:通过案例分析和总结,使学生掌握案例相关知识,然后布置相关作业,以论文或者报告形式写出案例分析,难点和易错点可以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维西林德,冈恩.工程、伦理与环境[M].吴晓东,翁端,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哈里斯,等.工程伦理:概念与案例[M].3版.丛杭青,沈琪,等译.北京:

3.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雷根.动物权利研究[M].李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330-334.

5.史怀泽。敬畏生命[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

6.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蕙,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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