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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推优入党基本条件(试行)

  • 时间: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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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条件

1)申请入党的学生,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参加学校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经过一年及以上的考察(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入党),符合条件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2)一年级学生中考察期不满一年但在入学前参加了县级以上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能提供党校结业证及完整无缺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表现特别优秀者也可列为发展对象。

2、学习条件

1)一年级发展对象的要求:大一上期必须获得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无补考(重考)记录;

2)二年级发展对象的要求:入学以来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必修课程不及格不超过一门;

3)三年级发展对象的要求:入学以来至少获得三次奖学金,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20分及以上,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必修课课程重考累计不超过两门;

4)四年级发展对象的要求:入学以来获得四次奖学金及以上,英语四级成绩、计算机等级测试等达到《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标准,必修课程不及格累计不超过两门;

(5)毕业班学生,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勤恳工作,贡献突出,经学生支部初审并报系直属党支部审批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奖学金标准。

(6)如在公开期刊上发表文章或获重庆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可适当降低(1)、(2)、(3)、(4)对应的标准要求。

3、社会工作条件

1)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寝室室长、团小组组长、科代表、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未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积极参加和支持班、院、校集体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义务献血、社区服务等活动,群众公认表现突出的。

4、奖学金除外的其他奖励条件

(1)大一年级:获得校级奖励一次及以上;

(2)大二年级:获得两次及以上奖励(至少获校、院各一次);

(3)大三年级:获得三次及以上奖励(至少获校一次、院二次);

(4)大四年级:获得四次及以上奖励(至少获校一次、院三次)。

(获得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可作为相应一次校级奖励)

5、组织条件

(1)得到所在班级同学认可,在民意调查和群众座谈会中有60%以上同学赞成;

(2)得到所在团支部向党组织提名推荐;

(3)得到所在班级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的认可;

(4)得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确认和推荐;

(5)在支部大会表决中,获得半数以上党员的赞成票。

6、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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