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和安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院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范围及要求
1.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毯、电热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严禁私自更换寝室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私拉乱接(网线、电线)、安装(插板)开关;严禁移动和人为破坏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
3.学生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4.各寝室长以及学生干部应当率先做好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监督和提醒身边的同学注意用电安全。
二、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意识,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珍爱生命,共建和谐安全的宿舍环境;
2.对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者,一经发现按《学生手册》相关条例予以严肃处理;
3.对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学院实行收缴代管,代管时间至当事学生毕业离校时;
请广大学生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相互监督,珍爱生命,共建和谐安全的宿舍环境。
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土木工程学院收缴代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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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代管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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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代管物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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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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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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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缴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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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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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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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人姓名(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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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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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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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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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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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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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凭证一式两份,学院保存一份,当事人本人保存一份。到期持凭证领取被收缴代管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