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函〔2020〕9号)与“安全可控、公平科学、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结合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统一要求,土木工程学院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及上传资料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登录账号:学信网账号。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二、进入复试的资格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及调剂志愿考生。土木水利硕士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一区)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学位类型 |
学科类别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专业型 |
土木水利硕士 |
264 |
37 |
56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及调剂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以总分降分形式体现。满分为500分:一志愿考生降30分,调剂考生降50分;满分为300分:一志愿考生降30分,调剂考生降50分。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简称《教育部管理规定》,下同)第五十条。
(四)加分政策。详见《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上传复试系统,同时发送到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邮箱:496508540@qq.com,材料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五)调剂考生复试。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的申报信息,综合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由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复试考生名单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复试时间与相关准备工作要求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0年5月12日8:30—17:30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2020年5月20日起。具体时间安排,见研究生处或土木工程学院网站。
(二)复试相关准备工作要求
1.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两台手机或电脑,按照《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要求,确保复试全过程、全方位得到监控。
2.考生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
3.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需要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
4.考生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5.复试当日,考生提前15分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服从答辩秘书的安排。
6.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或发生通讯不畅等事故,请及时联系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要求,学校研究生处及土木工程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下资格类材料,同时发送到学院联系人邮箱:496508540@qq.com,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1.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应届本科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5.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8.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五、复试内容
我院复试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专业课知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笔试环节采取知识问答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专业课知识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科目:《基础工程》、《桥梁工程》、《水力学》(三选一)。内容主要包括:对专业课程涉及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5-10分钟。
2.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工程概论》和《工程地质》两门科目,测试形式同样采取知识问答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一志愿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2.调剂志愿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60%
七、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yjsy/)和土木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tm/index.jsp)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未参加复试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6.体检不合格者。
八、复议程序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九、信息公示
土木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处或土木工程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监督与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对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
校纪检监察室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6893,邮箱:cqsxxyjcc@163.com;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组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2500,邮箱:1820130535@qq.com。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58105711(佟老师);58105265(范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58102281(冉老师),15823192373(郑老师)
十二、其他说明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体检不统一进行,考生自行选择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邮箱:496508540@qq.com。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其他考生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三)其他未尽事宜及可能存在争议情况,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实施细则由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