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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 时间: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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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部门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按照校党委、院党总支的要求和部署,定期分析本支部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党员教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党员教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负责做好教工党员发展工作,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重视在高学历青年教工中发展党员。

4.负责本支部教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日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推选优秀党员、处理违法违纪党员、支部考评、收交党费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5.负责本支部党员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和督促教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经常听取本部门党员教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教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关心教工的进步和成长,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向院党总支汇报教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并提出支部意见和建议。

6.支持学生党支部的工作,经常与学生党支部交流和沟通情况。

7.负责完成校、院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党支部委员职责

(一)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党总支委员会报告工作。

4.负责支部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组织做好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5.负责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职工党员队伍。

6.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发展党内民主,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

8.认真完成党支部日常工作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转接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校党委及学院党总支的指示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及支部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网络、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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